近日,慢粒白血病患者陆勇因帮助上千名病友购买印度仿制瑞士抗癌药“格列卫”,而被湖南省沅江市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药罪”提起公诉,493多名白血病患者联名写信,请求司法机关对陆勇免予刑事处罚。
近日,慢粒白血病患者陆勇因帮助上千名病友购买印度仿制瑞士抗癌药“格列卫”,而被湖南省沅江市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药罪”提起公诉,493多名白血病患者联名写信,请求司法机关对陆勇免予刑事处罚。
这一消息引发舆论关注。为何要将“仿制药”归为“假药”?陆勇行为是否算“销售假药”?如何解决国内诸多患者无力承担高昂药费转而购买国外“仿制药”的现状?国内药品管理制度以及医疗保障体系能否解决该现状?上述问题依旧值得思考。
2002年,江苏无锡的陆勇被检查出患有慢粒白血病,随后开始服用瑞士诺华公司生产的名为“格列卫”的抗癌药。此药可使慢粒白血病患者病情稳定,维持正常生活,但需要持续服药。每盒(120粒装)售价在23000-25000元。
陆勇对记者介绍,2004年,他偶然得知了印度在生产“格列卫”的仿制药,价格却只有3000元。试吃了一个月的印度“仿制药”后,各项指标均正常。2004年8月,陆勇将印度仿制药的消息告诉了慢粒白血病病友。2011年8月,在多位病友及印度制药公司的建议下,他购买了三张有国际汇款功能的信用卡,病友们将药款打入到此信用卡内,再由他转汇给印度的制药公司。
2013年11月23日,陆勇因在淘宝店上购买用别人身份证开立的信用卡被湖南沅江市公安局逮捕,罪名是妨碍信用卡管理秩序。后经调查,陆勇被认定除妨碍信用卡管理秩序外,还存在销售假药罪行为。
2014年3月,陆勇被取保候审,7月21日,湖南省沅江市检察院以妨害信用卡罪、销售假药罪对陆勇提起公诉。目前,此案处于法院审理阶段。
从印度代购的仿制药主要包括格列卫、治疗乳腺癌的赫赛汀、治疗肺癌的易瑞沙、治疗肾细胞癌和肝癌的多吉美等。
司法机关以“销售假药罪”对陆勇提起公诉,是因为印度生产的该种仿制药品并未获得国内药监部门的审批,属于“假药”。那么,何为仿制药?国内法规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据公开资料显示,“仿制药”的概念始于1984年的美国。当时美国有约150种常用药的专利期已到,而大药商认为无利可图,不愿继续开发,这些药成了无人认领专利的药品。美国出台法律规定,新厂家只需证明自己的产品与原药生物活性相当即可仿制,从而出现了“仿制药”的概念。“仿制药”与“专利药”在剂量、安全性、效力、质量、作用、适应症上完全相同,但平均价格只有专利药的20%-40%,个别品种甚至相差10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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