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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前减免的取暖费13年后竟要双倍补交

2013年10月23日 创业学苑 来源:游金地 编辑:游金地

  “13年前因为家里暖气管质量问题,我的房子被淹了,当时,供热公司给我减免了829.2元的取暖费,没想到今年我去交取暖费时竟发现,这800多元费用不仅没减免,反而还要多收一倍的滞纳金。”近日,家住二七广场泰达花园的张女士说到此事时,委屈极了,而她又拿不出什么证据证明此事。

  13年前免交的取暖费如今要双倍补交

  张女士告诉记者,其实在这几年她到联合收费处交取暖费时,单子上就显示出欠800多元的取暖费,她一直没在意,以为供暖公司没有上报此事,直到她今年交费时发现出现了滞纳金,才开始担心。

  “这套公建有188平方米,是我在2000年购买并用于办公的。”张女士说,第一年供暖,房子就因为暖气管胶垫质量问题出现了严重漏水,导致整个办公室都被淹了。她找到了供暖公司,在与工作人员协调后,供暖公司将她房内所有的暖气管胶垫进行了更换。“不久,供暖公司的工作人员上门收取暖费,我提出对房子的损失做赔偿。”对方内部协调后,表示可以按天数计算,减免829.2元取暖费作为补偿,而她也在当年按减免后的费用交纳了取暖费。

  事情过了就过了,她没再放心上。直到大连实行由联合收费处代收取暖费后,张女士才发现有此问题。“我每年去缴纳取暖费时,收据单的备注一栏都会出现一行字:2000年少缴纳829.2元取暖费。”开始几年,张女士觉得可能是供暖单位没有上报信息,直到今年她看到晚报这段时间多次报道取暖费纠纷后,觉得应该仔细去问一下。她跑到供暖公司一查竟发现,她家不仅欠费,还得补交一倍的滞纳金!

  供暖公司表示没凭证只能免除滞纳金

  在发现这一情况后,张女士有些气愤。“我家每年都要交纳6000多元取暖费,怎么可能少交800多元费用呢?”供暖公司的工作人员为什么没有早一点仔细查查这件事,弄到现在也无法处理。张女士说,因为当年都属于上门收费,她也没有交费凭证,没留下减免取暖费的凭证,现在该怎么办呢?

  这段时间,张女士经常到供暖公司询问此事,希望对方能查一下,可每次对方都表示,由于时间太久,供热公司早已更换了好几批工作人员,根本不可能记得这件事,他们只能按照电脑中的记录收取费用。

  就此,记者联系到负责泰达花园收取暖费的负责人徐女士。在了解了张女士的情况后,徐女士表示,这13年中,为泰达花园的供暖公司都换了好几家。不仅如此,到2005年,取暖费收取信息统一由电脑记录,在此之前的减免记录现在是根本查询不到的。如果业主手中能留有当年的减免凭证,公司是可以为其减免这笔费用的,但如果业主手中并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供热公司也很难对其费用做以免除。对于滞纳金问题,徐女士表示,由于张女士的情况特殊,她可以帮忙向公司申请免除这笔滞纳金费用。

  采访中,徐女士也提醒广大市民,市民家中如遇到特殊情况可减免取暖费的,市民一定要将这些凭证保留好,以便日后有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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